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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5月实施 调整养老金细则

发布日期:[2016-05-14]   

   一批新的法规、条例将在5月启动,其中就包括日前国务院通过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根据李克强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下称《条例》)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

 

     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约为1.6万亿元,按照此前暂行条例中规定,划入社会保障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占比中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计算,未来预计将有约6400亿元的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入市。

 

     对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望“入市”的预期,市场人士分析,从过去200年投资经验看,股票投资收益比固定收益类高出3至5个百分点。在风险和收益平衡的基础下,投资股市是一个可选方向。

 

     股市投资不超过40%

 

     在股市动荡的当下,社会保障基金究竟有多少可以入市,这是目前公众所关心的问题。

 

     查阅上述《条例》,对于比例问题其表述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比例”。《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比例在境内外市场投资运营基金,合理配置经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要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

 

     对此,参与过多次决策层调研社保基金的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认为,5月1日将要实施的《条例》,相比以前的暂行管理条例,在行政职能上提高了权威性,但却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因为修改条例的难度远远大于暂行办法,需要经过很多程序,现在的表述更灵活。”

 

     那么国务院批准的比例究竟是多少呢?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2001年由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划入社保基金的货币资产的投资,按成本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在这个暂行办法中,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股市、证券的比例明确规定不得高于40%。然而,公开资料显示,在此后的改革中,对于比例的表述没有过多涉及。

 

     2012年8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将起草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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