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邵群)市人社部门最新消息,我市近日首次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将全面推行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并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工资支付规定的动态监管。
在贯彻中央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我市结合实际,经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后,在全省率先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对全市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举措提出了明确要求。《实施意见》共分七个部分,分别从总体要求、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发挥劳动关系主体作用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了全方位部署。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首次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提出按我市推进法治建设先导区的总体要求,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
《实施意见》明确,将现有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名称统一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组织体系。同时,加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基层执法力量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保障经费预算,提升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纠纷调处效能。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到,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深化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建设,布控劳动关系运行动态监测协调体系。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有4392家企业获评A级劳动保障信誉单位,有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1460家,其中136户企业被推荐获评国家级和省级的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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